土地增值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以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方式为: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