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青少年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充分挖掘税务系统优秀税法宣传师资力量,鼓励各地税务部门与中小学校园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普法教学活动,加强对税法宣传视频的征集和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决定举办第四届“税官讲税法”青少年普法视频征集活动。
2023年7月28日前,各省税务局将视频文件和“税官讲税法”优秀作品推荐表电子版(见附件)报送至活动邮箱expert@qspfw.cn(邮件名称为:省局名称—“税官讲税法”作品)。同时将视频光盘与加盖省局公章的纸质推荐表(一式两份)邮寄至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院,邮编:100038)。
邮件附件需包括
附件一:“第四届“税官讲税法”优秀作品推荐表
点击下载文件
附件二:具体视频文件
各地选拔
作品报送
即日起至2023年7月28日
作品评审
2023年8月—9月
获奖公布
2023年10月
参与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国各省、市、县税务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活动分为小学、中学(包括初中、高中、职高)两个组别。各地税务部门以省局为单位,将优秀作品报送至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活动组委会。各省局可推选报送1-5个作品,报送2个及以上的,小学组、中学组均需覆盖。
作品要求
授课内容围绕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方面开展普及教育,多维度展现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针对以上内容,主讲人可采用全面讲述或专题授课的方式进行讲解。授课紧密围绕青少年税法教育,符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理解能力和认知水平,在青少年中发挥税法宣传教育的预防和引导作用,加深学生对诚信纳税的理解和认同。
教学要求授课讲师要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丰富的税收知识和良好的亲和力。内容生动有趣,可通过案例、视频、图表、 PPT等形式灵活开展;形式新颖多样,各地可深入当地学校或邀请学生走出校园,运用课堂教学、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实地教学等多种形式进行授课,要求讲解透彻、突出重点、注重互动、喜闻乐见、通俗易懂。
视频拍摄视频时长在8-10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格式为mp4,大小不超过500MB。视频要做到声音、画面清晰,音画同步,有片头片尾,显示作品标题、主讲人及所在单位和报送单位等信息。
创作要求省局需要对报送作品中涉及到的税收政策进行严格把关。作品须为原创,抄袭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评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作品报送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享有使用权。作品中含有的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以及音乐等,必须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本次活动将对作品、讲师进行分类评选。作品方面,设置一等奖4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16个、优秀奖若干;讲师方面,设置“优秀讲师”5名。后续将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青少年税法学堂”等平台公开发布获奖名单,并通过邮寄方式寄送获奖证书。获奖作品将在“青少年税法学堂”专题网站等平台长期展示,并供各地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宣传播放。